招远市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格庄分公司选矿厂和配套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招远市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格庄分公司自2011年6月租用有招远市玲珑镇玲珑高家村东侧的选矿厂和尾矿库,处理对象为来自招远市罗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t/d的原矿石,该选矿厂和尾矿库在2000年通过国家“一控双达标”环保验收。鉴于该选矿厂内部门生产设备陈旧老化,我单位决定将该现有选矿厂淘汰并在现有选矿厂南侧230m处新建选矿厂、整改现有尾矿库并重新利用,整改后选矿矿石来源仍为招远市罗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规模仍为200t/d,选矿尾砂送整改后的尾矿库储存。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的规定招远市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格庄分公司特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包括专家咨询会);
⑥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环境进行现状评价及影响预测评价;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⑤作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招远市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格庄分公司选矿厂和配套尾矿库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2)本工程运行过程中主要有哪些不利影响?
(3)提出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招远市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格庄分公司反映。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远市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格庄分公司
联系人:陈军
电 话:13505353955
地 址:招远市玲珑镇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招远市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格庄分公司
2018年4月13日